走私罪
第151条第1款 走私假币罪
点击:132次
发布时间:2020-04-28
第一百五十一条 【走私武器、弹药罪】【走私核材料罪】【走私假币罪】走私武器、弹药、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无期徒刑,并处没收财产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188 0769 0418
yeyub@126.com
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200号万科中心1号办公楼3201号
扫一扫 添加微信
( 叶玉斌 律师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