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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扰乱公共秩序罪

    第280条第3款 伪造、变造、买卖身份证件罪

    点击:164次 发布时间:2020-04-29
    第二百八十条 【伪造、变造、买卖身份证件罪】伪造、变造、买卖居民身份证、护照、社会保障卡、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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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( 叶玉斌 律师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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