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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304条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

    点击:69次 发布时间:2020-04-29
    第三百零四条 【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】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,故意延误投递邮件,致使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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