庭前准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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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0-06-29
一审开庭前,律师会自行安排再次会见嫌疑人,并在开庭前作如下工作:
1、打印、整理检察院阅卷的所有案卷文档,梳理案件疑点、难点、争议焦点,针对对被告人有利的从轻、减轻情形组织相应证据;
2、会见被告人,向被告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及其个人身体状况;
3、向被告人介绍法庭审理程序,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诉讼权利、义务及应注意的事项,告知其开庭时有权利自行辩护及最终陈述时间;
4、必要时,调查和收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材料,对有异议的鉴定结论提出书面质疑的法律意见;
5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,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;
6、必要时,申请人民检察院、人民法院收集、调取证据,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;
7、制作书面辩护意见,以便开庭时提交法院;
8、告知家属开庭时间、开庭流程及应注意事项,若有证据提交的,与家属确认证据原件并告知开庭时需携带的证据原件、其他材料。
8、告知家属开庭时间、开庭流程及应注意事项,若有证据提交的,与家属确认证据原件并告知开庭时需携带的证据原件、其他材料。